【王乙徹╱台中報導】列為野生動物保護區的高美濕地,環境保育卻不設防,繼日前歌手蕭敬騰在該處拍MV時燒鋼琴後,日前又有網友上網爆料民眾把高美濕地當成撈魚池,大刺刺地捕捉招潮蟹、彈塗魚,還「打包」帶走,形同生態浩劫。台中縣政府表示,現在只能勸導、未來相關措施完備後才會嚴格開罰;但學者批評:「縣府不想當壞人,讓環境保護美意大打折扣。」


有失公德
一名暱稱teachia的網友上周日到中縣高美濕地觀賞生態,發現不但有民眾在野生動物保護區捕捉招潮蟹、彈塗魚、還打包,以「高美濕地的生態浩劫」為題,將照片張貼在網路討論區「批踢踢」台中版,立即引發網友熱烈回應。
當天也到高美濕地的網友konical也說,「看到好多人拿著網子隨便抓,心好痛!」;網友teachia認為,「管理單位根本沒打算要限制這些觀光客的破壞」,他擔心這些被帶走的生物「最終還是落入了人類的五臟廟中」。


明年將重劃活動範圍
針對網友批評縣府保育高美濕地不力,台中縣農業處自然保育科長李代娟坦承,「因為縣府人力不足,規範民眾違規行為不容易」。但她表示,今年七月高美濕地附近三十名里民已成立巡查隊,每周六、日會到場勸導勿帶走野生動植物,明年則可能重劃遊客可活動範圍。


巡查隊應更積極勸導
李代娟說,縣府計劃爭取經費,在高美濕地架設棧道,避免民眾踏進濕地,減少對生態的破壞,待未來相關措施完備後,才會嚴格執行《野生動物保育法》及「高美濕地保護區公告管制事項」規定,視情節開罰五萬元到三十五萬元不等。
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陳秉亨批評:「明明是有法可管的保護區,卻因為縣政府不想當壞人,環境保護的美意大打折扣!」他認為,巡查隊應該更加積極,透過設立告示牌、巡查隊員使用大聲公廣播等方式,讓民眾更清楚在濕地賞景時應有的正確行為。


高美濕地生態遭破壞爭議事件簿
2008.8 遊客帶回在濕地內捕撈的螃蟹等生物,不滿的網友在BBS上貼文。
2008.5 歌手蕭敬騰未申請就進高美濕地拍MV,還在保護區焚燒鋼琴,導演及製作團隊共罰四十萬元。
2007.10 高美濕地旁建風力發電組,保育人士發現因施工及填平水池,每
年到來渡冬的雁鴨減少約八百隻。
2007.7 五名惡少騎機車闖入高美濕地,縣府罰每人五萬元。
2007.7 水利會僱怪手進高美濕地浚深水道,但縣府事先不知情,最後接受水利會補申請。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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