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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美地區位居於清水鎮的最西北之區域,緊鄰大甲溪與台灣海峽,高美古早叫做高密,依據清朝道光十二年(1832)彰化縣志的記載,高美原稱高密,因為這一地區的海灘深度能將撐船的竹竿整支吞沒下去,而在台語發音上,高與竹竿的竿發音同,密則有淹沒的意思,故稱高密。而「高美」一名係於日治時期所改的稱呼。高美地區範圍包括今日的高美、高東、高西、高南及高北等五里,早在漢人未入高美地區屯墾,此地大部份是大甲溪的河床地,至今我們仍可從高美地區農民以石頭為材料就地堆築田埂,便可略窺一二。
清乾隆四年(1739),楊、蕭、王、趙等四姓家族至大甲溪的南岸開墾高密庄一帶,開啟漢人開墾高密庄的熱潮,在高美地區至今仍然保留許多完整的聚落,如趙厝、董厝、魚寮、田中央仔、舊庄、五分仔、竹圍、許厝及溪頭仔等傳統聚落,同時也為這個社區留下許多傳統聚落與三合院建築等珍貴的文化資產,這些傳統三合院至今保存仍然十分完好。
近來高美地區在文建會、台中縣政府、清水鎮公所及民間團體協助之下,極力推動社區營造及觀光產業等相關工作,期待未來可以透過居民共同參與,結合在地特有文化、生態、宗教及產業等資源,發展社區特有的農業休閒及觀光產業。
清乾隆四年(1739),楊、蕭、王、趙等四姓家族至大甲溪的南岸開墾高密庄一帶,開啟漢人開墾高密庄的熱潮,在高美地區至今仍然保留許多完整的聚落,如趙厝、董厝、魚寮、田中央仔、舊庄、五分仔、竹圍、許厝及溪頭仔等傳統聚落,同時也為這個社區留下許多傳統聚落與三合院建築等珍貴的文化資產,這些傳統三合院至今保存仍然十分完好。
近來高美地區在文建會、台中縣政府、清水鎮公所及民間團體協助之下,極力推動社區營造及觀光產業等相關工作,期待未來可以透過居民共同參與,結合在地特有文化、生態、宗教及產業等資源,發展社區特有的農業休閒及觀光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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