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帶外食又惹爭議了,這次是花蓮一位林先生帶著2歲大的兒子到餐廳用餐,但因為小孩有異位性皮膚炎,所以他自備麵食要給孩子吃,沒想到卻被餐廳服務生制止,還要求他們到店外吃完之後再入內,讓林先生覺得餐廳的處理態度沒有同理心。對此,店家坦承當時的處理不夠有彈性,未來碰到類似的情況一定會通融

 

一到用餐時間,店裡人潮滿滿,有朋友聚餐,也有家庭聚會,這家位於花蓮的餐廳,頗受消費者歡迎,不過花蓮一位林先生卻投訴,8月16日中午帶著自己2歲孩子到餐廳用餐,因為有小朋友有異位性皮膚炎,所以他自備麵食讓孩子吃,沒想到卻被服務生制止,說餐廳內禁帶外食,請他們帶著孩子到店外用完餐後再入內。

店家的行為讓林先生相當不滿,憤而離開,求證店家,店經理表示在門口處就有公告禁帶外食,目前只允許讓嬰兒食品帶入店內食用,其實店家的菜單上也有,註明不能攜帶外食,不過服務業還是有彈性的,未來會考量讓過敏性體質的小孩,攜帶外食進入,在服務品質與餐廳利潤間找到平衡點

引用自 http://xxx711xxx711.pixnet.net/blog/post/35969339


我覺得... 

那位消費者如果有先詢問餐廳是否可以攜帶外食

普遍餐廳是不能帶食物到餐廳的

自備的食物 服務生當然會制止也很正常 因為他是服務生

我相信那位客人如果有先詢問 

99%的餐廳都會讓他帶這位小朋友的食物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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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chard J.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