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的主流雜誌都非常喜歡宣導一個概念,「人應該要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情才會成功」。當然,我們的確看到許多成功者都是從年輕時就不斷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情,例如過世三年影響力絲毫不減的賈伯斯,更是促使許多人積極實踐自我意識的經典勵志故事。然而,包含賈伯斯在內的成功夢想家們,事實上是一種生存者偏差(survivorship bias);我們只看得見成功的人,卻忽略了失敗的人也可能有完全一樣的特質或者行為傾向。
基本上,多數為了追求興趣而轉換跑道者,最後都慘遭失敗。我們常遇到身邊有25到30歲左右的年輕人,突然辭職去做跟自己過去學歷以及當下工作完全無關的事情,然後說「那是我的興趣,我想去試試看」。然而「嘗試興趣」應該是大學時期就該做的事,萬一真的在出社會之後才遇到心頭好,那應該也得逐步增加自己投注在這件事情上的時間,而不是立刻辭職。說穿了,如果連把生活中多餘的時間放在這件事情上面都做不到,那麼辭職之後真的能持續保持「興趣」嗎?太多追尋的本質都是逃避,嘴裡說著夢想,下意識卻只是想著如何躲開當下的壓力。這也就是我們很容易看到很多人總在不同的「興趣」之間轉換游移,三、四年過去卻仍一事無成。
我們鼓勵把熱情當工作,不鼓勵把興趣當工作。興趣跟熱情一開始的樣子很像,但隨著時間經過,興趣會逐漸消散,熱情卻讓人樂此不疲。這是因為,興趣追求的是短暫的放鬆與快樂,但熱情卻混雜了高強度的好奇心、成就感、自信、自尊或者社會認同等更多長期行為動機,這些因子在交互作用下甚至還會互相強化。重點是,越強的熱情會帶來越多努力。
因此「嘗試興趣」應該是一種強度測試。停留「興趣」階段自然愉悅放鬆,但當頻率增加、強度增加、自我要求提升之後,任何事情都會開始變得「不有趣」。例如開咖啡廳是上班族創業目標排行第一位的選項,但多數人真的是想提供更好的餐點以及更好的服務嗎?其實,多數人只是喜歡「在自己喜歡的咖啡廳悠悠閒閒坐著還可以順便賺錢」這件事情──這就是標準只停留在興趣,而沒有提升到熱情的境界。真正的咖啡店主,是能在日復一日單調的備料、作帳、管理中都能不改其志的人。換言之,如果一個人只是因為還沒真正達到高強度的要求而覺得「我對某件事情似乎有點興趣」,那麼也就永遠可能只是「興趣」。
反過來看,既然現在有興趣的事情可能因為現實的考驗而變得沒興趣,那麼現在沒興趣的事情以後也可能變得有趣。雖然這個說法聽起來很違反直覺,但我們不妨思考一下,當一個人開始能從「完成事物」得到成就感時,就進入了現實回饋與精神動機都越來越強的正向循環──而這當然是「有趣」的事情。別忘了,許多能把吃苦當作吃補、對於一件事情充滿熱情的人口中說的「興趣」,其實根本不只是興趣,而是日復一日的努力。這又回到了「一萬個小時定律」的結論:戲棚下站久了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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